递交国会的报告--关于国际经济和汇率政策
2006年5月
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1988年制定的“综合贸易和竞争法案”(简称“法案”[1])的要求做出的,该报告主要对国际经济和汇率政策的发展进行了回顾,其主要关注点为2005年下半年[2]。该报告还对2005年11月的国际经济和汇率政策报告特别附件进行了更新。 本报告包括第二个附件,重点指出了各国选择汇率机制的关键问题。
全球经济运行强劲,但全球不平衡日趋加剧,其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长速度的差异、储蓄率的差异和经济大国投资环境的差异等因素。日益高涨的石油价格使主要石油出口国的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出现顺差,从而加剧了全球贸易不平衡。着手解决全球不平衡问题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并且应该有序地进行,以使全球持续增长最大化。国际社会的成员必须实施合理稳妥的经济政策并扫除阻碍有序调整失衡的障碍。他们必须抵制保护主义,维护开放的贸易和投资机制。美国不可能单独解决这些不平衡问题。
该报告表达了对中国的国际经济和汇率政策的特别关注,并得出核心结论中国在引进提高人民币汇率弹性上的工作进展极为有限。但是在最后的分析中,财政部无法从目前掌握的资料和证据中判断,中国2005年下半年汇率机制的运行意在(即目的为)避免对中国收支平衡进行调整,或在国际贸易中获取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因此,中国并未达到法案条款所提出的技术性需求。此结论是财政部在考虑了一系列因素之后得出的:
- 2005年7月21日,中国放弃了沿用8年的“钉住”美元的汇率政策,采用了有管理的汇率浮动机制。从此,人民币对美元开始进一步升值,尽管升值的幅度很小。该报告的检验期——2005年下半年是中国汇率政策改变后的第一个时期。
- 中国的人民币与中国贸易伙伴国的货币相比,总体上升值显著。2005年下半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达2.6%,对所有贸易伙伴国(JP Morgan 指数)货币的升值幅度达4.9%,2005年全年升值幅度超过9%。
中国继续采取措施为浮动汇率创造市场条件和金融工具。中国开始实行银行间外汇交易,并于2006年1月初开始允许银行担任外汇做市商的角色。中国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达成协议,共同开发和交易货币期货产品,允许人民币的对冲交易。中国进一步放松了对资本流动的限制,以创造一个更深入、流通性更强的外汇交易市场。
中国清楚地承诺将促进汇率机制向弹性更大的方向转变,中国最高领导层也一再重申这一承诺。胡锦涛主席4月份访问美国时说,中国将继续发展外汇交易市场并提高汇率的弹性。温家宝总理于2006年3月14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施政报告中指出,中国将扩大外汇交易市场并允许人民币有更大的弹性和浮动。
中国领导人已经开始对中国经济进行根本性的重组,来减少国际收支顺差,促进国内消费和缩小国内不平衡。中国最新的5年计划将重点放在消费及农村发展上,以提高内需。
中央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06年3月20日宣布了一个“5点计划”以期降低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顺差和促进内需。该计划在促进内需、降低国内存款、加速清除贸易壁垒、进一步对外开放中国市场和取得更大汇率弹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行动计划。
中国领导层清晰地承诺要重新平衡中国各个经济领域的增长。胡锦涛主席在2006年4月20日会见布什总统时说,中国不想要大幅的国际收支经常账户顺差,并将采取措施降低顺差,而这主要依赖于扩大内需来促进经济增长。
中国正在以行动实施该战略。更大的汇率弹性是该平衡项目的核心,中国领导人认识到弹性汇率的重要性。
中国增强金融行业现代化的持续努力也是促进消费和根本扭转当前贸易顺差承诺的一部分。在该报告期间,中国在此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巨大挑战。
这些发展表明中国已经取得了进步,但相对于中国自身的需求和对国际金融社会的责任来说,中国的进展还太缓慢和太犹豫。进一步汇率机制改革的滞后与中国的经济实力和中国经济转型的进程不相称。中国需要以比现在更快的速度来提高汇率弹性。在仍然僵化的汇率下,中国缺少有效的货币政策工具来避免曾经发生的经济繁荣与萧条交替循环的现象。由于我们对中国的强烈失望和中国对世界经济的重要性,财政部将密切跟踪中国实施经济再平衡战略的进展,利用一切机会与中国进行全面互动,并继续积极和坦诚地推动中国加快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步伐。
将中国的汇率机制改革作为国际行动的一部分也非常重要。中国的汇率政策影响全世界。提高人民币汇率弹性将有助于提高亚洲其他国家货币汇率的弹性。在这一点上,西方七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都一致呼吁中国提高汇率弹性。财政部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的承诺,将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汇率的监督(双边和多边的)作为加快这一进程的实质性支持手段。
[1] 该法案申明(除其他内容外):“财政部长每年须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沟通,对其他国家的汇率政策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有国家操纵其货币对美元的汇率,以阻碍收支帐户平衡或在国际贸易中获取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2] 财政部在编写本报告的过程中咨询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该报告的关注点为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