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
儿童护照的更新与加页(所有表格请单面打印)
父母双方携儿童一起至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并带齐下列6项材料:
孩子以前的护照。如此护照照片拍摄于婴儿时期,家长应同时提供日常生活成长照片;
- 孩子的出生证或海外出生证明的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 填写DS-11表格(请勿签字);
- 两张近期2x2英寸(5x5 厘米)照片,请参阅照片要求;
- 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护照或带照片的证件;
护照申请费85美元,人民币或美元现金或旅行支票支付
对于未满16岁的儿童,父母双方必须和护照申请人一同到场,由领事官员见证,在申请表上签字,以示明确同意签发护照。如有一方父母不能前来,应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用英文书写的授权书 (DS-3053)。该授权书可以事先在美国大使馆/领事馆免费公证。大使馆认可由美国以外的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书。如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中任何一种,单独申请护照的一方父/母亲必须提交享有单独监护权的证明。
请注意: 领事官员有权要求提交其他文件。
儿童护照加页:
如护照依然有效但所有护照页皆已用完或将要用完,并且护照外观完好无破损,可申请护照加页。护照页每次可加一本,每本24页。申请表DS-4085可以预先在网上填写并打印或者来公民处现场填写。护照加页为免费服务,当日可取。儿童无需到场。
- 提交当前护照;
- 填写DS-4085表格 ,并由父母双方共同签字;
- 出生证/海外出生证明/收养证明的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如有疑问请随时发送电子邮件至amcitbeijing@state.gov, 或拨打电话至(8610)6532-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