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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

美国公民死亡后,通常是由死者亲属、旅伴、中国国际旅行社、公安局或中方邀请单位的外事办公室(外办)通知大使馆。

检查中国签证的要求
如果死者及其直系亲属(NOK)随团旅行,他们的姓名可能被列入团体签证名单中,团体签证由全程导游携带。如果死者家人不能随团离开,必须将他/她的姓名从旅游签证中分离出来,并且在旅行团离开之前取得个人签证。中方旅行社须携带团体签证、死者以及办理后事人员的护照连同正式的中文死亡证明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

遗体的处理
下列公司可以为遗体的处理和运送做好一切必要安排。

  • 美急(MEDEX)援救公司北京办事处:电话:(8610)6595-8510 传真:(8610)6595-8509
  • 国际SOS救援中心:电话:(8610) 6462-9112/6462-9100 传真:(8610)6464-9111
  • World Access:电话:(8610) 6441-4916  传真:(8610) 6441-4911
  • 八宝山殡仪馆(尸体防腐/火化):电话:(8610)8825-7512(限中文)

(请在接到遗体处理事宜的正式通知前务必要求殡仪馆或医院对遗体始终保持低温冷藏)

大使馆出具的正式死亡证书
大使馆在出具死亡证书前,要求出示死者的护照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或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验尸/警方报告。注销死者的护照及查验过医院的死亡证明原件后,大使馆会出具6份死亡证书原件。

运送经防腐保存的遗体所需的文件
大使馆必须得到三份文件以便准备领事出具的殓尸证明,该证明将随遗体一同运送: 1.正式的死亡证明;2. 运入/运出尸体/棺木及尸体/遗体的许可证;3.殡仪馆出具的证明,说明尸体已按照本地惯例做了防腐处理并且棺木中只有死者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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