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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

 The White House in Autumn
白宫之秋 

美国的首席行政官是总统,他与副总统经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根据1951年的一条宪法修正案,总统只能连任一次。

总统的权力很大,但不是无限的。作为国家政策的主要制订者,总统向国会提出法案,并且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总统还是军队的统帅。

政府的行政部门负责执行国家的法律。副总统、各部首脑(内阁成员),以及独立机构的首脑协助这一职能。与总统的权力不同,他们的职责并不由《宪法》界定,而是各有特殊的权力和职责。

作为美国第43任总统,乔治·W·布什主管行政部门,它包括14个行政部门,总统办公厅和许多其它独立机构。

联邦法规的日常执行和管理由各个执行部门负责,它们由国会组建,以处理特定领域的国内和国际事务。

各部首脑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他们组成被称作总统内阁的顾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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