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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宗教自由报告

中国

关于香港、澳门和西藏的报告随附于本报告的结尾。

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它还禁止国家、公众团体和个人强迫公民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宪法和法律仅保护五个(佛教、道教、穆斯林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国家认可的“爱国宗教团体”的“正常宗教活动”。 官方有广泛的自由来诠释“正常宗教活动”。根据法律,只有“爱国宗教团体”可以注册宗教组织和礼拜场所。政府允许在注册的礼拜场所和私下环境里传道,但不准在公共场所及未注册的礼拜场所传道,或由外国人进行此类活动。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及其事务“不受任何外国控制”,并确认作为正式无神论者的中国共产党(CCP)的领导地位。

政府做了表面上的文字功夫来促进“爱国宗教团体”框架内的宗教活动。而在报告期间,政府对西藏自治区和其他藏族地区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宗教自由的压制仍然严厉。在新发布的“全国人权行动计划”(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中,政府强调了胡锦涛主席在2007年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17届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该计划指出,政府将“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起社会福利项目(并)探索使宗教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增进人民的福祉的方法和渠道”。政府没有说明这些声明是否适用于未注册的、不隶属于“爱国宗教团体”的宗教组织。

政府官方对一些他们认为是不具威胁性的宗教组织开放了更大的空间。国务院的一个办公室与一个由“家庭教会”领袖组成的代表团召开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会议。家庭教会的领导人请求政府允许在“爱国宗教团体”之外独立注册。一些中国学者支持这种请求。未注册的宗教组织能否进行运作在各地有很大的差别。一些地区的官员拘押了参加未注册组织的基督教和天主教信徒,而其他地区的官员则很少干涉类似组织的礼拜和社会服务活动。北京未注册的基督教组织还报告说,政府在2008夏季奥运会期间和诸如1989年6月4日天安门广场镇压民主抗议二十周年等敏感纪念日期间严密监视他们的活动。北京一些未注册的家庭教会报告说在奥运会期间他们被要求停止聚会。

政府对“地下”罗马天主教神职人员进行压制的部分原因是他们承认对梵蒂冈的忠诚,而政府指控梵蒂冈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政府还继续严格限制被其划为“邪教”的组织的活动,包括几个基督教组织和法轮功。

政府采取谨慎的手段在“爱国宗教团体”的框架之下推动佛教、道教及一些民间宗教。例如,2009年3月,中国佛教协会在江苏省无锡协同主办了第二届世界佛教研讨会。在此类会议中,政府通过发言人,如中共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和政府承认的十一世班禅喇嘛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出生时俗名为坚赞诺布)宣扬他们的宗教政策。

相对之下,由于政府倾向于将对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担心与对和平表达宗教信仰和政治观点的担心混为一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其他藏族地区的宗教信徒的宗教活动继续受到严格限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的担心还包括恐怖主义。藏民和维吾尔族人难以从政府得到护照,这就限制了他们因宗教原因去国外旅行的能力。

藏传佛教的追随者,包括那些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大多数藏族自治地区的人,在从事宗教活动和发展组织方面比国内其他地区的佛教徒面临更多限制。自从2008年3月爆发大规模骚乱之后,西藏自治区的宗教活动一直受到严厉限制。政府持续进行了“爱国教育”运动,包括要求僧尼在谴责达赖喇嘛的声明上签字。对宗教自由的其他限制也在继续。(更多报道见另外的附件)。

维吾尔族的穆斯林和西藏佛教僧尼都报告说他们在敏感时期如2008年8月奥运会期间面临的社会歧视有所增加,包括来自北京旅店的歧视。这些旅店拒绝为他们提供住宿。

美国国务院、美国驻北京大使馆、驻成都、广州、上海、沈阳和武汉总领馆一致努力,鼓励在中国扩大宗教自由。美国官员谴责迫害行为,并支持中国内部的积极趋势,同时敦促政府根据公民的宪法权利和国际公认的权利给予注册的或未注册的宗教组织更大范围的宗教自由。美国官员抗议对众多个人宗教犯的监禁,并要求参加他们的审判及得到有关他们的更多信息。美国官员鼓励政府解决限制西藏佛教活动的政策问题,该政策造成了持续的紧张局势。在2008年8月奥运会期间,布什总统在与中国领导人会见时提出了宗教自由问题并参加了在北京的一所注册基督教会的礼拜仪式。2009年2月,国务卿克林顿访问了北京的一所基督教会,并与中国领导人讨论了宗教自由问题。2009年5月,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表达了对宗教自由的关切,并在上海的一所注册天主教堂里参加了弥撒。由于中国违反宗教自由的情况特别严重,自1999年至今,国务卿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IRFA)一直将中国列为“需要特别关注的国家”(CPC)。

第一节:宗教人口状况

中国有十三亿人口,面积三百五十万平方英里。据政府媒体报道,一项由上海研究人员在2007年2月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中31.4%是宗教信仰者,总计三亿人。

根据一份于1997年发布的政府白皮书,共有超过十万个官方认可的宗教活动场所,三十万官方认可的神职人员,以及超过三千个官方认可的宗教组织。中国政府从1997年白皮书之后没有发布过关于宗教信仰的详细统计数字。

政府正式承认五种主要的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一些地区,特别在是有大批俄国移民或与俄国有密切联系的居民的地区,有俄国东正教会从事活动。至于在中国的外国居民,如果属于未被政府正式认可的宗教,一般可以进行自己的宗教活动,但中国公民经常被禁止参加外国居民组织的宗教活动。

佛教徒和道教徒的数目很难估计,因为他们没有组织归属,而且许多人仅仅在家中从事宗教活动。然而一个中国的公众民意调查机构在2007年发现,11-16%的中国成年人是佛教徒,但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中国成年人确认他们自己是道教徒。据隶属于政府的新华社估计,中国有一亿佛教徒。没有官方数字确认或否认中国道教徒的人数。

根据官方数字,穆斯林人数多达两千万。独立的估计可高至五千万或更多。全国有四万个伊斯兰教礼拜场所(一半以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过四万五千名伊玛目,以及十所伊斯兰学校。

该国有十个主要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其中最大的是回族,估计有一千万人以上。回民聚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但还有一些重要的回民聚居地分布在全国各地。回族穆斯林的人数略高于维吾尔族穆斯林,而后者主要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2005年的官方报告,截止于2004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23900座清真寺和27000位神职人员,但只有不到一半的清真寺有权举办星期五的祷告及节日礼拜。北京有二十万回族穆斯林和160座清真寺。政府支持建造和维护清真寺,支付伊玛目的薪金,并支持清真食品商店和医院。

据国家批准的基督教组织三自爱国运动/中国基督教协会(TSPM/CCC)的官员估计,至少有两千万公民在官方的教堂中做礼拜。政府官员称有五万个以上三自爱国教会和18所三自爱国神学院。据世界基督教数据库估计,有300多个非官方的家庭教会网络。皮尤研究中心估计有五千万到七千万基督徒未经国家批准进行礼拜。一位学者在人民大学的一次公开讲座中估计,中国三自爱国教会及未注册的教会中有将近九千万基督徒。相比之下,中国共产党约有六千万党员,其中一千万据信是定期参加宗教礼拜的。  加尔文教派或改革派神学的潮流对家庭教会和基督徒知识分子的影响有所增长。五旬节基督教也在家庭教会中流行。

尽管政府授权资助为注册的教会建造礼拜场所,寺庙、教堂和清真寺还是跟不上信徒增加的速度。例如,在有一千七百四十万人口的北京市,仅有13个注册的基督教会。有些注册的教会在注册新教堂时遇到困难。注册教会场所短缺是促成未注册教会和团体大幅度增加的因素之一。

据天主教爱国会(CPA)报告,有五百三十万人在他们的教堂中做礼拜。他们并估计另有一千二百万或更多的人在不属于天主教爱国会的未注册天主教会做礼拜。官方来源的资料显示,政府批准的天主教爱国会有七十位主教、近三千位牧师和修女、六千所教堂和会馆、及十二所神学院。据信有约四十位主教在“地下”运作,其中有的身系监狱或被软禁。据报道,2007年,在全国九十七个主教教区中,四十个没有履行职务的主教,而且超过三十位主教已经在八十岁以上。

法轮功的自我定义是一种精神修炼,它具有佛教的性质。法轮功结合了打坐的技巧和气功(一种传统的中国运动训练)的肢体锻炼及其创立者李洪志提出的教义。在1999年被政府禁止之前,法轮功估计有七千万追随者。政府后来将数字调整为大约两百万。来源于法轮功的资料估计有数千万人继续在私下修炼。

第二节:宗教自由现状

法律/政策框架

宪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但是,公民没有能力根据宪法对宗教自由的保证采取法律行动。宗教组织容易受到地方官员的压制,这些官员经常通过秘密的或非正式的行政命令来进行管制。政府将合法的宗教活动限制在政府批准的机构、注册的宗教组织和注册的礼拜场馆之内,同时试图控制在注册的和未注册的宗教组织中活动的增长及范围。政府强烈反对忠于国外宗教领导的表白,最明显的是教皇和达赖喇嘛。对宗教组织的待遇有很大差别。许多信仰的成员继续快速增长。

2005年起执行的《宗教事务条例》给予注册的宗教组织有限的法律权利(可以拥有资产,出版文件,培训并批准神职人员,以及收取捐赠等等。而未注册的组织不享有这些权利。五个“爱国宗教团体”是由民政部执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注册的仅有的全国性宗教组织。五个“爱国宗教团体”之外的宗教组织不仅难以获得合法地位,而且还容易遭受公安局和宗教事务局官员的强迫性和惩罚性的行动。这些官员监视他们的设施、检查他们的宗教活动以确认没有扰乱治安,而且对已定性为邪教的组织采取措施。

“爱国宗教团体”的领导人有时会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任职,而政协是一个在中共领导下的咨询机构,它与中共和人大之外的社会团体咨商。国务院下属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中共统一战线工作部对有关宗教活动规章的执行提供政策上的“指导和管理”,包括外国人在宗教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宗教事务局和统战部的雇员基本上是共产党员,而根据党的教条他们必须是无神论者。

尽管未注册宗教组织的活动在《宗教事务条例》的法律保护范围之外,这些组织及其活动继续扩张。未注册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和佛教“私立寺庙”在全国都很普遍。大多数基督教组织不再在严格保密的状态下运作,尽管大部分都是未注册的。相反,他们公开进行活动,包括举办讲座、出版材料、租赁办公室和活动场所、以及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

国家宗教事务局声明,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一个宗教组织必须从属于五个“爱国宗教团体”中的一个才能注册。几乎所有地方宗教事务局都要求注册的基督教教会和神职人员从属于三自爱国运动/中国基督教协会。未注册的天主教组织也被要求从属于中国天主教协会。宗教事务局告知一些试图注册的家庭教会,他们的神职人员不具有必备的三自爱国运动/中国基督教协会资格。另外的组织报道当局无缘由地拒绝了他们的申请或拘留了试图注册的组织成员。 

据政府说,这些拒绝是由于那些组织缺少适当的设施或未能满足其他法律要求。在一些地区,地方政府允许某些宗教或修行合法化,包括东正教(黑龙江)和祭拜民间诸神的宗教,如妈祖(福建)和存在于浙江南部和广东的黄大仙。  有些少数民族保持了或重新恢复了传统的宗教,如云南纳西族的东巴和广西壮族的布罗陀。

有些未注册的基督教组织拒绝注册或从属于三自爱国运动/中国基督教协会,因为他们认为三自爱国运动/中国基督教协会接受政府的规则,而那些规则与他们的宗教信仰不符。特别是有些家庭教会反对三自爱国运动对福音主义、浸信主义及从国外获取宗教材料的限制。再者,一些组织不同意三自爱国运动/中国基督教协会关于不同基督教派的原则可以在一个“后派别”的宗教组织伞下得到调和与容纳的说法。另外,还有一些团体不寻求单独注册或在“爱国宗教团体”下注册,担心一旦教会领袖或成员的姓名和地址被按要求披露会造成不利后果。未注册的组织常常不愿从属于一个“爱国宗教团体”,担心那样做会导致政府管制他们布道的内容和讲演者。

越来越多的未注册宗教组织选择从属于一个三自爱国运动的集会场所。目前这些组织可以在注册团体的领导者监督下合法定期集会。有些中国观察者注意到这些组织举行宗教仪式(比如洗礼和领圣餐)的能力受到限制 ,而且三自爱国运动必须批准礼拜活动的讲演者。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禁止了一些宗教活动。根据清河县地方政府网站上的一份文件,阿尔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有23类“非法宗教活动”被禁,包括开办私立学校学习经文、举行传统形式的婚礼、鼓励学生参加宗教礼拜、募集宗教税金和费用、印刷和散发宗教“宣传品”及任意发展宗教会众。根据新疆《保护未成年儿童法执行办法》第14条,家长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只有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可以安排去麦加朝圣的旅程。

自1980年代,政府禁止了他们确定为“邪教”的一些组织,包括观音(又称观音法悯,或慈悲菩萨之道)、中功(一种气功修炼)及法轮功。有报道说政府中有专设机构协调打击法轮功的行动。政府还认为几个基督教新教的组织是邪教,包括“呼喊派”(1962年成立于美国)、东方闪电、门徒会、全规模教会、灵魂教派、新约教会、三班仆人教、信徒协会、缔主神教、被立王、统一教会、仁爱之家及华南教会。

根据刑法第300条,宗教组织进行诸如“聚众围攻政府部门、召开集会煽动成员扰乱社会秩序或出版虚假材料”触犯反邪教法。违者可处以最高七年监禁的惩罚。

根据刑法第251条,剥夺公民宗教信仰权利的官员可处以最高两年的监禁。

以信仰为基础的非营利机构的工作继续迅速扩大,政府在口头上增加了对这些做法的支持,特别是在2008年5月四川地震之后。《宗教事务条例》第35条准许注册的宗教组织接受国内外团体或个人的捐款。家庭教会组织和其他未注册的宗教组织没有资格享受免税待遇,因为它们没有合法地位。未注册的宗教组织经常寻找机会提供社会服务,包括在地震灾区。由于法律对它们实行的限制,捐献救灾资源的注册组织提供服务的能力也受到局限。 

据报道,有些宗教信徒由于宗教信仰和传统反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罗马天主教会禁止堕胎及使用人工避孕措施。许多基督教领导者也教导堕胎违反了圣经中不杀生的训诫。有些穆斯林视儿童为阿拉的礼物,因此反对堕胎。在国内某些地区,政府人口控制部门要求妇女避孕、绝育并且在怀孕违反了政府的人口控制条例时要求她们堕胎。 

对宗教自由的限制

在本报告期内,政府在西藏和新疆一直严厉压制宗教自由。尽管北京大约2000个家庭教会中有数个报告当局曾通知他们不要在奥运和残奥会会期间聚会,然而这些组织在整个奥运期间和本报告期内举行了礼拜。
在2008年3月14日拉萨暴力事件发生后,政府官员和国家媒体增加了对达赖喇嘛的中伤,包括公开谴责达赖喇嘛挑动了西藏的暴乱。2009年3月西藏起义失败50周年之际,官方对达赖喇嘛的批评再次增加。雇主强迫部分藏民在2月25日庆祝西藏新年并于3月28日庆祝新设立的“农奴解放纪念日”。大多数藏民已计划不庆祝西藏新年,以纪念2008年春天在西藏高原各地的骚乱和暴力中死去的藏民。

政府压制了基督教家庭教会网络和跨教会联系,将这些视为对政府和党的权威的潜在威胁。比如,2008年11月28日,民政部宣布解散有二十五万成员的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CHCA),声称它未注册并未经批准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这个联合会宣称在几个省份中都有成员。

2009年2月10日, 六名中国警察和官员访问了崔权,拥有1200位成员的上海万邦宣教教会的主教,并命令他取消中国城市家庭教会牧师团体的第四届讲习班。崔全拒绝了这样做。两天之后,在把会议移到其他地点后,他发现警察已经命令万邦教会的房东在30天内终止他的租房协定。

地方规章、省级的工作报告和其他政府和党的文件继续告诫官员加强政府关于未注册教会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政策,但官员干预未注册教会活动的程度根据地方的条件而有所不同。有些地区的城市家庭教会将他们聚会的规模限制在数十人。在非城市地区,一些家庭教会可以召开数百人参加的聚会而不受到政府干扰。有些未注册的宗教组织拥有数目可观的成员、财产、资金来源和关系网。家庭教会在成员人数增加、安排经常性使用的宗教活动场地、或与其他未注册组织或国外同一教派联络时,面临更大风险。

在有些地区,政府当局通过组织注册活动或审问拒绝注册的领袖对家庭教会施压,让他们从属于“爱国宗教团体”并向宗教事务机关注册。在其他地区,未注册的组织发展迅速,但当局没有强制他们注册。

尽管国家宗教事务局没有正式承认家庭教会的存在,其网站声明家庭和朋友在家中聚会(不同于在公众场所的正式礼拜活动)不需要向政府注册(“亲友礼拜政策”)。有些地区的警察和宗教事务局人员扰乱家庭礼拜聚会,声称与会者骚扰邻居或扰乱社会秩序,或属于“邪教”。警察有时将参加这种礼拜的人拘禁数小时或数天,并禁止他们以后再举行礼拜活动。警察在聚会场所、旅店房间或拘留中心等地点审问教会领袖及普通人,以了解其礼拜活动的情况。据非政府组织(NGO)报道,教会领袖比其他成员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更加频繁和长期的拘留、正式逮捕、劳教或监禁。 据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报道,在有些情况下,地方官员还没收或销毁了未注册宗教组织的财产。

公民不准参加外国人举办的宗教仪式,除非该仪式是在一个被批准的场所由一个注册宗教组织监督进行。公民不准参加外国人的礼拜活动,但外国人偶尔会被邀请在注册的宗教场所布道。2009年4月12日,美国主教伊格纳提耶斯·王(Ignatius Wang)在上海最大的注册天主教堂徐家汇教堂为约2000位参加者主持了复活节礼拜仪式。

《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禁止劝诱信徒改变宗教,但不阻止外国人在注册宗教场所进行礼拜。在全国各地,许多外国基督徒组织与地方官员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在有些情况下他们获准提供社会服务,如办学校和经营养老院。

与其他宗教相比,官方对与佛教和道教相关的组织的容忍度较高。在2006年和2009年,中国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与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组织了第一届和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还举办了2007年的国际道德经论坛。政府还为有些民间宗教贴了“封建迷信”的标签,而且在过去有报告说信徒有时会受到骚扰或压制。

政府的官方政策规定只有“爱国宗教团体”的宗教负责人可以接受宗教指导。经过训练的神职人员严重短缺,在注册的和未注册的宗教组织中都是如此。从属于“爱国宗教团体”的组织管理地方的宗教学校、神学院和研究所,并通过这些机构培养神父、牧师、伊玛目、伊斯兰教学者和佛教僧侣。政府要求学生“政治上可靠”,而且所有毕业生必须通过政治知识和神学知识的考试才有资格担任神职人员。

国内培训机会的短缺催生了非正式的“现场神学院”、非神职人员的领导培训项目和基督徒网上培训资源。有些政府宗教政策的批评者认为,由于主流神职人员缺乏教育机会,无法得到宗教课本和补充读物,使得有些宗教团体发展出非正统的、或如政府所描述的“邪教”的信仰。一些学者还报告说,政府的“爱国教育运动”,包括在西藏寺庙中推行的强制性政治教育有时干扰了正常的宗教学习。政府还在新疆增强了对伊玛目的政治教育。

政府继续允许达拉斯神学院通过三自爱国运动管理的燕京神学院开办网上神职人员课程。《圣经》学习项目还为注册和未注册宗教组织的神职人员购买培训材料。政府还允许越来越多获得“爱国宗教团体”批准的天主教和基督教学生、穆斯林神职人员和佛教僧侣到国外进修宗教。但在实际办理中,有些人会难以得到护照或出国学习的批准。

2005年,外交部发言人声明中国没有全国性法规阻止儿童接受宗教教育。尽管如此,官员有时会扰乱儿童的宗教课程。

对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担心使得新疆政府采取了高压的保安措施,其中有些措施限制了维吾尔穆斯林的和平宗教信仰表达。与新疆严密监视伊斯兰活动的情况相比,宁夏、甘肃、青海和云南的穆斯林参加宗教活动时很少受到政府的干扰。

当局经常不能区分支持独立的和平行动、“违法”宗教活动和暴力恐怖主义。因此,常常很难确定某些搜查、拘禁、逮捕或法律惩罚是针对那些以和平方式寻求政治目标的人、争取宗教礼拜权力的人、还是那些参与暴力活动的人。

在新疆,政府决心根除他们认定的非法宗教活动,包括独立于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宗教教育和朝圣以及非法使用宗教经文。根据新疆地方政府网站上的公告,官方开始征集公民的签名,以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并誓言公开审判被控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个人,以警示公众。政府指示伊玛目们加强收集信徒信息的工作,并警告说他们必须为他们的学生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承担责任。“太卜里厄”(与他人分享信仰)被认为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与其他省和自治区相比,新疆政府对儿童参加宗教活动的权利维持了最严厉的法律限制。新疆当局在几个地区禁止妇女、儿童、中共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入清真寺。据报道,新疆对宗教的严格控制也影响到了其他宗教的信徒。非政府组织报告了对教师、教授和大学生公开表达信仰的限制,包括在斋月期间。

政府试图通过限制独立于中国伊斯兰协会的朝圣活动来加强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一些维吾尔族穆斯林由于不同的原因寻求从国外其他地点到达麦加的途径,包括省钱、避免繁琐的限制和手续要求或避免政府的“爱国主义”测验。

法律并不禁止有宗教信仰者担任公职,但共产党员身份是担任几乎所有政府、国有企业和许多官方机构高级职位的必要条件。中共声明从属于宗教组织的党员可被开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勤务条例》明文规定军人“不可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尽管如此,有些共产党官员依然参加宗教活动,最常见的是佛教和民间宗教,而且日益增多的共产党员成为基督徒。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中负责与宗教相关的文化和教育事务的“爱国宗教团体”的领袖可以是共产党员。皮尤论坛对2005年由InterMedia(一个国际研究咨询机构)举行的一项调查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百分之三十三的共产党官员和政府雇员都对新闻报道中有关宗教问题的信息非常感兴趣或比较感兴趣。这使他们成为所报告的十几个职业中对此最感兴趣的职业群体。

政府基于宗教和精神信仰或活动干预了一些个人的就业。根据广泛的报告,无论是中国或外国雇主都被阻止雇用法轮功学员。一些基督徒表示,他们由于从事宗教活动而被雇主解雇 。2009年4月,仰恩大学教授刘爱新报告说,他所在的大学由于他从事基督教活动终止了他的职务。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注册的宗教组织可以编辑和印刷内部使用的材料。但是,如果他们要公开发行这些材料,就必须遵守国家印刷规章,而该规章限制出版和发行宗教内容的著作。1994 年颁布的《圣经读本印刷合同管理规章》指定所有供国内使用的《圣经》一律由南京爱德印刷公司(爱德出版社)印刷。据报道,几个拥有出版社的天主教爱国会的教区印刷了天主教《圣经》。如此印刷的圣经只能通过属于三自爱国运动或天主教爱国会的教会购买。

爱德为中国读者印刷了五千多万册《圣经》并将它们通过有70个城市批发点的网络和一个旅行下乡的汽车发送网络进行发行。2009年4月,20位澳大利亚《圣经》协会成员与爱德印刷公司一起在全国分发了一万册《圣经》。经政府批准,爱德出版社之外的出版商发行了至少一千种有关基督教的书籍。尽管如此,对基督教兴趣的增长造成了对《圣经》和其他基督教著作需求的增加。据未注册教会报告,在一些乡村地区《圣经》的供应和发行跟不上要求。个人不能直接从出版社直接邮购《圣经》,而发行商有时会担心购买大量《圣经》的订单会吸引对他们不利的注意。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出版规定,未经准许出版的宗教著作,包括《圣经》和《古兰经》,可被没收,未经批准的出版社将予以取缔。宗教信徒可因非法出版被逮捕或监禁。当局经常没收《圣经》和冲击家庭教会。海关官员继续监督进口的《圣经》和其他宗教材料。在新疆,政府当局有时还限制《古兰经》的销售。 

政府和天主教廷还没有建立外交关系,在中国没有梵蒂冈的代表。教皇选择主教的职能、地下天主教传教士的地位以及梵蒂冈对台湾的承认一直是改善关系的障碍。外交部一位发言人指出,政府提倡改善关系。
天主教爱国会不承认天主教廷有权威指定主教,但是它允许梵蒂冈对选择某些主教慎重地发表意见。据估计百分之九十的官方天主教会主教与梵蒂冈达成了和解。同样,大多数政府指定的天主教会主教也通过“教廷委任令”获得了梵蒂冈的正式批准。 

政府在政治上控制的官方天主教教会与未注册的天主教教会的区别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再那么明确。在有些官方天主教堂里,牧师带领会众为教皇祈祷,还展示教皇的照片。

对宗教自由的践踏

在本报告期内,官方继续严密注视并有时骚扰注册和未注册的宗教和精神信仰团体。在有些地区,对于未注册的基督教和天主教组织的成员、维吾尔穆斯林、西藏佛教僧侣和政府认定为“邪教”的组织(特别是法轮功)的成员,政府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在本报告期内,新疆、西藏和北京依然有践踏宗教自由的消息。

政府基于宗教活动关押、逮捕和监禁了许多宗教领袖和信徒,但是政府否认仅仅出于宗教原因关押或逮捕任何人。地方当局经常采用行政程序,通过警察和地方当局的非司法审判组可把公民判处劳教(RTL)长达三年,以惩罚未注册宗教组织的成员。在本报告期内,据报政府基于宗教信仰将宗教信徒和精神运动成员关押在劳教营。在 2009年,政府报告有总计十九万人被关押在全国320个劳教营中。据劳改研究基金会估计,可能有五十万至两百万人在劳教营中。在有些地区,安全部门使用恐吓、摧毁未注册的设施、勒索、审讯、关押、人身攻击和酷刑来骚扰未注册组织的领袖和他们的追随者。

与未注册宗教组织成员有关的罪名经常被归为扰乱社会秩序罪。而宗教领袖和信徒则由于许多不同的活动面临刑法和行政惩罚,这些活动包括由政府拒绝批准的非注册组织举行的集会、旅行和出版,或被禁的公开劝诱改变宗教的活动。有些未注册的组织被控从事与出版有关的非法经营活动。

2009年2月,在国务卿克林顿访问期间,几位著名宗教领袖受到骚扰、监控、被限制在他们的家中或被迫离开北京。这些领袖包括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主席张明选牧师和基督徒作家余杰。据报当局还在奥运期间命令几位基督教领袖离开北京。

知名宗教领袖和宗教自由活动家及其家人继续在监狱里服刑。2009年2月4日,数十名警察强行将基督徒律师高智晟从他的陕西家乡带走。高曾经为家庭教会的基督徒和法轮功学员辩护。司法部在2001年曾把他评为全国十佳律师之一。他被捕之后,一些非政府组织发表了据说是他写的一封信,其中详细记载了2007年他在警察手中50天内受到的残酷折磨。高申明他遭受酷刑是对他给布什总统和美国国会写公开信的报复,在信中他描述了政府对人权的践踏,包括对法轮功和家庭教会宗教自由的践踏 。他还质疑让北京主办奥运会的选择。至本报告期结束时,高的下落不明。高的妻子和孩子在本报告期内落户在美国,据他们说,在北京居住期间,他们在家里和学校里受到了安全官员不间断的监控。在敏感期,他们被强行搬迁到国内其他地方。

2008年10月,在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成立三周年前夕,北京当局残酷殴打了张明选牧师的两个儿子 ,张建和张闯。当局还强行将张搬迁并在大约相同的时间拘留了他的妻子和妻妹。当局对张施加压力,要他签署一份文件同意解散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张拒绝了,并试图提出行政投诉,但法庭拒绝受理他的案子。
2007年9月,一个海外非政府组织报告说,基督教牧师张荣亮的健康状况在狱中持续恶化。他因获取假护照和非法跨越边界于2006年6月被判刑七年六个月。 至本报告期结束时,张还在继续服刑。

2009年2月8日,79岁的双淑英在服刑两年后被从监狱释放。据报道,双于2007年4月被判刑,其目的是对她的儿子华惠棋施压,迫使他向政府提供访问他的人员的信息。华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去宽街教堂做礼拜的路上被扣押,而布什总统出席了在该教堂的这次礼拜活动。

阿不力可木·阿不都热依木和阿里木·阿不都热依木是维吾尔穆斯林人权和宗教自由的提倡者热比亚·卡迪尔的两个儿子,分别被判处九年和七年徒刑,并一直在服刑。他们被以危害国家安全和经济犯罪的罪名被判刑。他们是在2006年卡迪尔被选为维吾尔人权组织主席后几天后被逮捕的。

2009年1月,三自爱国运动、宗教事务局和公安局的官员在对基督教传教士和福音派信徒常凤英数年迫害之后查封了她的家。常、她的丈夫和儿子曾在家里主办了有200多名成员的家庭教会。

2008年12月14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公安局的50多名人员在星期日礼拜时袭击了广东省广州市的良仁教会。官员们发布了一个“行政惩罚通告”,指控该家庭教会的成员组织“非法集会”并命令他们停止集会。良仁教会的成员们大多是大学生。他们称公安局自从他们派成员去四川救助地震灾害之后就开始监视他们。

2008年12月3日,在河南省,太康县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据报闯入一家民宅并逮捕了50位家庭教会的基督徒,没收了22本题为“对儿童传播福音的训练”的课本和其他有关劝诱人们改变信仰的材料。二十名基督徒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及146美元(合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三名成员各因“非法劝诱”和“参加非法集会”被判一年劳教。

2008年11月2日,警察同时袭击了九个与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教会网”有联系的家庭教会。九个家庭教会中每家有大约25到30人出席。警察给九名领袖带上手铐并把他们带到公安局。三十多名其他教会成员也被逮捕。在场大学生被责令写一份检讨书和一份保证不再参加其他聚会的声明。此事件发生一天后,家人被通知九名领袖将被扣押两周。其中五名在8到15天后被释放,另外四名被控“对学生传教”而被判处12到18个月劳教。

2008年10月12日,警察袭击了河南省南阳市的一个家庭教会。四人被判5天的行政拘留。他们的牧师朱保国被指控为“邪教”成员而判处一年劳教。朱因健康原因于2008年12月被释放。

2008年9月27日,警察在北京附近的延庆县审讯了超过110名家庭教会的基督徒并以行政拘留方式扣押其中两人。该家庭教会的成员全部是大学生和其他青年人,他们被扣押、问讯并照相。当局还与这些学生所在的大学联系。其中两位因“利用邪教举行非法集会”受到行政拘留:施雷被扣10天,陈先闯被扣13天。
维吾尔基督徒称对家庭教会礼拜的控制有所加紧。

2009年3月6日,新疆娄元启牧师被控“利用迷信破坏法律”,但被判为证据不足。公诉人将他的案件驳回公安局。尽管有如此判决,直至本报告期结束,娄还是继续被监禁。娄最初被逮捕是在2008年5月。

2009年1月2日,公安人员在新疆袭击了一个家庭教会。五十一名基督徒被扣押审讯,其中48人当天被释放。两位教会领袖,朱劲峰和杨妙发【音译】在缴纳罚金后被释放。一名领袖周立【音译】被判十天行政拘留。

两名据报在2007年由于为外国人的基督教机构工作而被捕的维吾尔基督徒一直在受关押。
据报道,2009年3月31日,有人在喀什农三师医院见到新疆基督徒阿里木江·依米提。他的手被捆绑,由警察押送。据一个非政府组织报告,依米提因“以商业名义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和向维吾尔族人宣传基督教的罪名于2008年1月被捕。政府随后指控他“颠覆国家政府和威胁国家安全”。尽管他的案件由于“证据不足”被驳回到公诉人,他仍然身系狱中。

吾斯曼·依明与2007年11月因“协助外国人进行非法宗教活动”被捕,他仍然在为两年劳教的判决在新疆和田喀什看守所服刑。他的妻子探视他之后说他营养不足而且手上有伤。

2008年12月25日,安徽省亳州一个家庭教会在举行圣诞节礼拜时被袭击。政府逮捕了两名领袖。
同一天,新疆奇台县的七名教会领袖在圣诞节礼拜时被公安人员逮捕。至本报告结束时,两名亳州教会领袖和七名奇台教会领袖仍在狱中。

2008年12月24日,河南省虞城县九名女基督徒在街上做基督降生重现表演时被逮捕。其中五名妇女在释放前被迫缴付高达3500元人民币(合515美元)的罚款。其余的人被扣押了两周。

2008年12月16日,在河南省南阳市,40多名牧师和家庭教会的领袖在一个基督教领袖的聚会上被捕。每一个人被要求缴纳146到292美元(1000到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16名基督徒还因参与“非法宗教集会”而处以10到15天的行政拘留。

2008年11月,在湖北发生的4次事件中,有人看到4位基督徒被公安人员强行带走。没有人再看到这4个人。失踪的人为易鹏【音译】、朱永平【音译】、王克【音译】以及另外一个无名男士。

2008年7月,内蒙的4名基督徒被逮捕,其居所遭到搜查。7月6日,市公安局拘押了身为家庭教会传教士的于永青【音译】。公安局还逮捕了基督徒李丽【音译】、李树森【音译】以及王双【音译】,后者据说曾被警方拷打。他们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李丽据说也被控以“与海外反动势力勾结”的罪名。

2008年7月4日,传教士张忠心被山东省济宁市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判处劳教两年。当局因其组织主日学校培训课程以及在西藏传教而控之以参与“邪教”罪。

2008年12月31日,煤矿工人袁深伦【音译】被逮捕并被控以“利用邪教组织妨碍司法”罪。他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要他去取一些宗教传单。但是当他去会见陌生人时,却被公安人员逮捕。袁曾经于1983年被捕过;他被控参加基督教“呼喊派”(已被中国政府认定为“邪教”)并因此而入狱14年。

中国政府以非法发行宗教材料的罪名拘押了一些人。2009年4月9日,书店老板史为汉【音译】因未经政府允许即印刷并分发《圣经》及基督教书籍而被审判。史为汉曾于2007年11月被拘押,但因证据不足而于2008年1月被当局释放。2008年3月他再次被捕。2009年6月,北京的一个法院判处史为汉3年监禁。
据报道,在某些地区,当地官方强迫未经注册的天主教牧师和信徒摈弃被教宗批准的任命,加入官方教会,否则便要面对包括罚款、失业、拘押以及禁止他们的孩子入学在内的多种惩罚。对未注册的主教与牧师持续进行的骚扰时有报道,其中包括政府监视以及反复的短期拘押。有大量的关于拘押非官方天主教神职人员的报道,尤其是在河北省,传统上该省有众多未注册的天主教会。

2009年3月30日,地下天主教会的主教贾治国在河北省再次被拘押。这是自2004年以来他第13次与警方发生冲突。

“关于未注册的苏志明【音译】主教没有任何新的信息。据报他在1997年被拘押,其后一直没有消息。”
2009年3月24日,天主教牧师马胜宝【音译】被逮捕,到本报告截止期仍然没有人见到他。周至县的主教吴勤京【音译】仍然下落不明。河北省西湾子教区的副主教姚良【音译】在本报告期内仍然被拘押。据报道曾被警方拷打的李会生【音译】神父仍然因“煽动群众反政府”罪被判刑7年而继续服刑。

2009年3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和田市,官方关闭了至少7所宗教学校并进行了挨家挨户的搜查。至少有39人被捕,官方声称没收了书籍、宣传材料以及武器。政府还起诉了参与“地下查经班”的人员。

政府要求其他一些国家将多名新疆穆斯林强制性遣返,据报道其中有些人曾抗议对赴麦加朝圣的限制并鼓励穆斯林同胞们祷告与斋戒。据非政府组织 2007年7月的报告,据说巴基斯坦逮捕并强制遣返了奥斯曼·阿力汗【音译】,一位曾参与抗议限制赴麦加朝圣活动的新疆穆斯林商人。同月,据报沙特阿拉伯政府也逮捕并强制遣返了新疆穆斯林哈比布拉·阿力【音译】。据非政府组织的报告,该人士在沙特阿拉伯与其他新疆穆斯林讨论过限制赴麦加朝圣的问题。

据海外的法轮功学员说,自1999年以来,数十万学员因为参与修炼法轮功、承认坚信法轮大法或拒绝批判法轮功组织或法轮功创始人而被逮捕。该组织报告说,其成员曾经遭受过度暴力、虐待、强暴、拘押、强制性的精神病诊疗(包括强迫服药和电击治疗)以及酷刑。有些成员,包括儿童,在拘押期间死去。拒绝放弃信仰的那些学员在其服完刑期之后有时还会被送到不属于法庭的“法律教育”中心去。据曾经被关押在劳教营的人员称,劳教营中的在押人员有很大一部分是法轮功学员。

海外法轮功组织说,为了防止在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发生动乱,逮捕并致死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急剧上升。他们声称,2008年当局逮捕了数千名学员,有数百人被投入监狱,有100名学员被迫害致死。关于虐待的报告不容易得到证实,因为政府不准许法轮功学员与外国记者和政府官员会面。法轮功组织报告说,中国政府还在其他国家,包括美国,以打威胁电话和肢体骚扰的形式来骚扰他们的信徒。中国政府经常用激烈的言辞谴责法轮功。2009年5月,多名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未能在他们所在地的律师协会续延其执照。

2009年4月,山东省的退休物理教授张兴武因警方在他的公寓中搜出法轮功材料而被判刑7年。

2008年11月,上海的一所法院以从网络下载并向他人散发与法轮功有关的信息为由判决刘金【音译】3年半徒刑。

2008年12月, 在一个劳教机构服刑两年半的卜东伟离开了中国。他说他因为法轮功活动而被施刑罚。被捕前,他为美国组织亚洲基金会工作。

2008年8月8日,法轮功学员曹常令【音译】骑着自行车失踪。两天后,他的家人被召到武汉市第五医院,见到了失去知觉、骨头断裂、身体青紫的曹常令。曹于8月15日死去,从未恢复知觉。他的家人认为其死因可疑。

2008年1月26日,北京警方以超速行驶为由拦截了音乐人于周【音译】和妻子诗人徐娜。警察在他们的车中发现了法轮功资料,拘押了他们。11天之后,于周在拘押中死亡。据报他被施以酷刑。警方拒绝做尸检。他的妻子被判刑3年。

中国政府将境内的北韩公民定为“经济移民”而不是难民,并将他们遣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根据非政府组织报告,难民、叛逃者和传教人员,那些遣返回国、被发现与外国人包括基督教传教人士有接触的人,都会被逮捕并遭到严厉的惩罚。

更多细节请参阅美国国务院《2008年度各国人权报告》中国部分以及《2009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有关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内容。

强迫改变宗教信仰

据法轮功组织报告,被拘押的学员反复受到各种各样的肉体及精神折磨,其目的是迫使他们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

没有关于强迫改变宗教信仰的报告,其中既没有关于绑架未成年美国公民或非法将其带离美国的报告,也没有关于不允许他们返回美国的报告。

尊重宗教自由状况的改善及积极发展

中国政府继续强调宗教在促进“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它允许“爱国宗教团体”扩大与其他国家的宗教团体的合作,还拨款给已登记的宗教团体修建新的礼拜场所。经中国政府批准由官方认可的出版社出版的宗教书籍越来越多。

中国政府在新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说,它将“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并且]探索宗教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方法和途径。”

2008年11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的咨询机构)召集家庭教会领袖代表举办研讨会,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家庭教会领袖要求独立登记,不参加“爱国宗教团体”。中国学术界人士也迫切要求政府允许独立登记。中国境内的观察人士认为这是在政府和家庭教会之间建立联系的重要的第一步。
互联网上的基督教网站数量有所增加。中国政府允许北京一所大学的哲学系教授王晓朝把奥古斯丁的两部著作《忏悔录》(The Confessions)和《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从拉丁文直接翻译成中文。其他一些在中国书店中可以找到其作品的著名的基督教作家包括C. S. 路易斯(C.S. Lewis)、弗朗西斯·薛华(Francis Schaeffer)以及华理克(Rick Warren)。

在2008年5月四川发生大地震后,中国政府允许多个已登记的宗教组织提供救灾援助。爱德基金会,一个经国家批准作为全国性慈善机构登记(享有慈善捐款免税资格)的基督教新教团体,帮助修建了房舍、学校、粮仓以及供水系统。爱德基金会还修建了一所新教堂来取代在地震中坍塌的教堂。爱德基金会报告说,其教堂会众的人数从180人上升到将近1000人。与爱德基金会地位相当的天主教团体,河北省的北方进德社会服务中心与明爱组织(Caritas)合作,也在地震灾区积极救灾,安排接受过医护训练的天主教修女救助灾民。

四川地区的官员还允许很多未登记的宗教团体,包括家庭教会在内,如胡锦涛主席早先所指示的,在地震发生后“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一些未登记的团体,虽然没有合法地位,仍然获准向地震灾民提供各种各样的社会服务。但是,也有些未登记的团体报告说,政府官员阻止他们向震灾幸存者提供救援。
一些同中国政府认可的组织合作的国际宗教组织也得到允许向幸存者提供救援。两个美国宗教慈善组织,葛培理布道协会(Billy Graham Evangelistic Association)和善普施组织(Samaritan's Purse)在地震发生后立即派一架满载物资的货机前往灾区。2009年4月,葛培理布道协会向成都运送了6万5千个“礼物鞋盒”,分发给受到地震影响的儿童。得到官方承认并于2008年3月作为慈善机构登记的台湾佛教组织慈济基金会向灾区输送了医疗救援品、志愿者以及其他物资。

第三节:社会上的虐待与歧视现象

宗教和少数民族团体,如西藏的佛教徒以及新疆的穆斯林,因其宗教信仰以及语言和文化与众不同的少数民族身份而遭到社会歧视。西藏地区的民族纠纷,包括汉族、回族、西藏佛教徒以及西藏穆斯林等,在本报告期内有所加剧。由于民族与宗教往往密不可分,因此很多事件很难被划分为对民族缺乏容忍还是对宗教缺乏容忍。

第四节:美国政府的政策

2009年2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访问北京期间到一个已登记的教堂做礼拜。美国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在2009年5月访问上海时对宗教自由问题表示关注。乔治·W·布什总统在2008年8月访问北京期间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宗教自由问题并到一个已登记的教会做礼拜。2008年7月,布什总统会见了新疆穆斯林活动家热比亚·卡迪尔和家庭教会活动家付希秋。

美国官员定期向中国政府官员提出宗教自由问题,包括要求释放宗教囚犯、改革限制性的登记法规,以及让少数民族和被禁宗教团体享有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

美国国务院、美国驻北京大使馆以及美国驻成都、广州、上海、沈阳和武汉的领事馆定期敦促中国政府在国内扩大宗教自由。美国官员谴责虐待行为,支持积极趋势。在与包括宗教事务官员在内的中国政府进行交流时,美方代表一贯要求中央及地方当局尊重公民宗教自由的权利,释放所有因参与宗教活动而被判刑入狱的人。
对于违反国际法及标准的宗教骚扰和歧视行为的可信报告,美国官员都会提出强烈抗议;对于一些受虐待的指控,如果事实不完整或出现矛盾,他们会要求了解情况。美国国务院、大使馆及领事馆多次就中国政府限制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的行为提出抗议,其中包括逮捕法轮功学员、西藏佛教徒、新疆穆斯林以及天主教与新教神职人员和教众。美国大使馆常常向中国政府有关官员提出关押和虐待宗教信徒的案例。

美国官员对中国政府强调,宗教自由只会增强而不会削弱中国社会。美国官员鼓励中国政府支持合法登记和未登记的宗教团体提供更多的宗教援助,并放松政府对宗教活动的管制。

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还收集有关虐待事件的情况,并在宗教社区内同广大宗教领导人保持联系。美国国务院在非政府领域的联系对象包括中国的宗教学专家、人权组织以及美国境内的宗教团体。

美国国务院通过国际访问者领袖计划,邀请许多宗教领袖和学者来到美国,亲身观察宗教在美国社会中的作用。

在本报告期内,美国大使在他的公开演讲以及与高级别官员私人外交活动中强调了宗教自由问题以及具体的宗教良心犯案例。大使馆和领事馆的官员会见过中国政府负责宗教事务的官员以及官方和非官方宗教团体的神职人员及教徒。

1999年以来,因中国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美国国务卿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将中国定为“需要特别关注的国家”(CPC)。最近一次将中国再次定为这类国家是在2009年1月16日。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对中国采取的现行经济措施包括限制向中国出口犯罪控制和侦查的仪器和设备(1990至1991财政年度《外交关系授权法》,P.L.1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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