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over navigation bar
Embassy Seal美國國務院
北京.中国(城市及国家) flag graphic
English
使馆新闻
 
  交流杂志 交流档案 0501&02 0503 宗教自由报告

美国总统影响最深的举措

Gerald Bazer


 

美国总统具有足以影响国家的前途,在某些情况下还可影响世界形势独一无二的权力。一位历史学家在他所写的托马斯.杰斐逊 (Thomas Jefferson) 传里就把这位总统的一次决策说成是美国总统所作出的“影响最深远的举措之一”。本文作者也是一位历史学家,他列举了美国总统的其他一些他认为“最有影响的举措”。

在约瑟夫.埃利斯 (Joseph Ellis)所著《美国的狮身人面像:托马斯.杰斐逊的性格》(American Sphinx: The Character of Thomas Jefferson) 这本很不错的书里说:“杰斐逊总统任内最伟大的业绩毫无疑问是路易斯安那购买 (Louisiana Purchase) 一事,这一措施同时也是美国历史上影响最为深远的行政举措之一。其他如1861年的亚伯拉罕.林肯 (Abraham Lincoln)、20世纪30年代的弗兰克林.罗斯福 (Franklin Roosevelt),以及1945年的哈里.杜鲁门(Harry Truman),他们的举措是否也是如此,有待进行学术讨论。”

对于一个研究美国历史的人来说,乐趣之一实际上就是学术争论。此类争论如果涉及到影响美国前途的最为重要或最为深远的个人或事件,其乐趣简直是无与伦比。(请记住,我这里指的是对研究美国历史的人而言。)

我想把美国总统的一些行政举措列为影响最深远的事件,以期引起学术争论。不过,我也要对“影响深远”明确一下定义,它不包括任何别无选择的举措,比方说珍珠港 (Pearl Harbor)事件后,罗斯福总统作出的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决策。此外我还规定每一总统只选一件举措。讨论到我很敬仰的总统时,这一规定使我难以取舍。尽管重点在付诸实施的举措,我却并不想忽视未采取的行动。一项本可采取却故意不采取的行动(无举措)也很可能影响最深远。这里必须明确一点:所谓不采取行动,必须是经过深思熟虑,且在历史上记载为未采取某种行动的决策。我们的行政首脑考虑过多少问题,权衡过多少利害关系,而结果却未付诸行动,这种事是任何研究历史的人都想像不到的。要把无举措列入“影响最深远”必须符合这一条件,即总统当时确有选择的余地。我希望在下文具体提到某些故意未采取的举措时,阐述得更清楚。

我想重申一下:我只提某位总统某项单一的举措或无举措而不考虑该总统的全部业绩。我决非按总统有多伟大来进行排序。我这里介绍的影响深远的举措或无举措,事实上很可能出自42位总统中任何人都不认为是伟大的一位。

下面谈到的举措和无举措是按年代顺序排列的,愈近代愈不易把握其影响。如果有更多的时间回顾,也许这些应去掉,另外增加些别的。

可以肯定,我没有把其他历史学者认为影响更深远的举措包括在内,而所列举的有些举措他们却认为不值一提。这种情况肯定会有的。如果真是这样,我的目的就达到了,那就开始争论吧。

-乔治.华盛顿 (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美国第1任总统[1789-1797])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总司令乔治.华盛顿相对其敌人英国军队来说,兵力上很少占优势。但是战后和平时期,他却以双倍于敌的兵力来对付另一敌人。这个敌人是谁?是宾夕法尼亚州 (Pennsylvania) 的美国公民。

国会通过法律对威士忌酒征收消费税,宾夕法尼亚州的人起来造反,华盛顿总统予以镇压,有力地表明我们的政府是全国性政府,要改变法律必须通过宪法所规定的和平手段。有组织的武装叛乱达不到法律行为的目的。

作为美国首任总统,自有其决定性的优势,华盛顿有可能(幸好也有远见卓识)开创先例,这种先例对美国的未来影响深远。在美国历史早期,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变革的举措完全符合我认为影响深远的磆条件。

-约翰.亚当斯 (John Adams)(1735-1126,美国第2任总统 [1797-1801])

现在谈约翰.亚当斯,然后是托马斯.杰斐逊,这就把最早的3位总统都谈到了。一共有42位总统,并非人人都谈到,所以不用担心,从第3位的杰斐逊我们会一下子跳到第7位。

就亚当斯来说,要谈的是第一例故意不采取的举措。备受诽谤的亚当斯很可能采取了他本不应采取的一些举措,而本应采取的一些举措他没有采取。有一项举措他本可采取的却没有采取,这项无举措符合我的要求。

美国独立战争和约签署还不到20年,美国又有可能卷入一场战争,这次的敌方却是独立战争时的盟友法国。确实也存在一些挑衅行为,美国也有些挑衅者叫嚣要诉诸武力。

英法又一次交战时,法国毕竟下过命令让其舰只夺占美国运送英国货物的船只。

亚当斯意识到再来一次战争对他年轻的国家会带来什么后果,因而使用外交手腕来应对。为此他受到很多人诟骂。但正如约翰.弗林纏(John Ferling) 在他写的亚当斯传中所说:“亚当斯对于那些迫使他在1798年以后进行一场不明智的对法战争的压力的抵制是一个关系到未来重大而又正确的举措。这确是有勇气的行为,是挽救无数生命的、具有政治家风范的行为;此外,他争取和平的努力使这年轻的国家避免了无法想象的危险--不仅危及共和制的试行而且危及美国这个国家的存在。”

-托马斯.杰斐逊 (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美国第3任总统[1801-1809])

就杰斐逊总统而言,我完全尊重埃利斯教授的意见。想想看,只花1500万美元就购得了82.8万平方英里土地。我想北达科他州 (North Dakota)、内布拉斯加州 (Nebraska) 、科罗拉多州 (Colorado)、堪萨斯州 (Kansas),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的居民也都会同意埃利斯的意见。

杰斐逊总统的这项举措创立了一个先例,未来的总统可以援例提高总统权力。这表明,即使像杰斐逊这样严格维护宪法的制宪者,也能在宪法规定的条约签订权范围内找到回旋余地,使他得以实现此项购买。

-安德鲁.杰克逊 (Andrew Jackson)(1767-1845,美国第7任总统[1829-1897])

美国宪法制定者在《宪法》第一条中规定了国会权力,第二条才谈总统权力,这决非偶然。此外还把总统否决权列在第一条而不是第二条,这也是经过慎重考虑而决定的。早期的美国人曾受君主专制之苦,他们这样制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对那时的美国人而言,国会应是政府的强有力机构。

但是杰克逊的许多些举措改变了这一切,其中一项符合影响深远的条件,就是他否决了建立美国第二银行 (Second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 的法案。这是美国总统根据法案实质内容行使否决权的首例。在这以前,一般认为总统只可依宪行使否决权。从华盛顿到约翰.昆西.亚当斯(第6位总统)只行使过9次否决权,而杰克逊一人就行使了12次否决权。

杰克逊根据法案内容行使否决权,就使总统在权力上与国会平行。正如罗伯特.雷米尼 (Robert Remini) 在其著作中所说,从杰克逊总统以后,总统“可以参与立法程序了”。

-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James Knox Polk)

(1795-1849,美国第11任总统[1845-1849])

我们现在谈第11任总统詹姆斯.波尔克,他的一项举措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波尔克于1846年向墨西哥宣战,致使国家严重分裂。

这场战争被许多人讥为“波尔克先生的战争”,但其结果却使美国获得西南部50多万平方英里 (约130万平方公里)土地,这是“路易斯安那购置”以来最大的一次兼并。从这片土地上产生的加利福尼亚、内华达 (Nevada)、犹他 (Utah)、得克萨斯 (Texas)、新墨西哥 (New Mexico),以及亚利桑那 (Arizona) 等州,而墨西哥的疆土却因此缩小了一半。波尔克对美国的“天定命运论”(Manifest Destiny) 如此热衷,其代价则是与墨西哥交恶,此种敌意一直延续至今。美国和墨西哥都有许多人认为这场战争本可避免,但波尔克却借助战争扩充领土。

此外,获得新领土大大激发了正进行的一场辩论,即是否应将奴隶制扩展到新领土。于是在向墨西哥宣战15年后爆发了一场新的战争,这一次是美国人对美国人,在萨姆特炮台 (Fort Sumter) 打响了第一枪。

-亚伯拉罕.林肯 (Abraham Lincoln)

(1809-1865,美国第16任总统 [1861-1865])

要把林肯列入是毫不奇怪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应列入,而在于从众多举措中选哪一个。我所选的既不是他在内战中指挥的一次军事行动,也不是《释奴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或他最终选定尤利西斯.S.格兰特 (Ulysses S.Grant) 率领北方军,也不是他拟定的南方重建计划 (Reconstruction Plan),而是他的一次演讲,这次演讲历时仅3分钟,只用了272个词,那就是葛底斯堡演讲 ( Gettysburg Address)。

正如加利.威尔斯 (Garry Wills) 在他获得普立策 (Pulitzer)奖的著作《林肯在葛底斯堡》(Lincoln at Gettysburg) 中所说,林肯在讲话中根本没有提奴隶制,也没有提葛底斯堡。他提到的却是一个“国家......孕育于自由,并且献身给一种理念,即所有人都是生来平等的。”他这话使我们想起《美国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中提出的理想。威尔斯还写道:“他使宪法净化......他重精神而不拘泥文字,把桀骜不驯地要在法律上寻求妥协的东西巧妙地改掉了,从而对宪法内部作了改动,使其自我谴责。”

“”“”

林肯也许有恶意预谋,故意忽视宪法一方面提到奴隶制,而另一方面未提平等这一事实。我们还在为争取平等而奋斗,林肯这样做是再次提醒我们为何要建立我们的国家。

-西奥多.罗斯福 (Theodore Roosevelt)

(1858-1919,美国第26任总统 [1901-1909]) 近年来(从历史意义上讲)我们对美国总统卷入遥远地区纠纷这类事已习以为常了。比方说,1978年吉米.卡特 (Jimmy Carter) 总统倡导的埃以

“戴维营协议” (Camp David Accords)。

但是在1905年时却远非如此。那一年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竟介入了远东的一场争端,卷入了日俄战争 (Russo-Japanese War),对此我们很不习惯。他这样做是考虑到日俄战争可能打乱当时远东的力量均势,因而损害美国利益。他也担心美国对华贸易和开发权利的大门会重又关闭。

这一次他既没有用大棒,也未像罗斯福那样气势汹汹,而是通过外交手腕,使日俄战争通过调停得到解决。解决的地点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朴次茅斯 (Portsmouth,  New Hampshire)。

西奥多.罗斯福因此而获得1906年诺贝尔和平奖,美国也因此向世界大国前进了一步。

-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 (Thomas Woodrow Wilson)

(1856-1924,美国第28任总统 [1913-1921]他的业绩在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争取国际安全而斗争。他提出世界秩序的

“十四点计划” ,其中包括建立国际联盟 (League of Nations)。他为此在国内争取通过而奔走。他的计划未能成功,而身体也垮了。威尔逊总统以建立国联为中心争取战后持久和平的这番努力赢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但是当时美国参议院受反对党共和党控制,美国从未参加国联。于是国际联盟未能成为他所设计那样,即成为维护集体安全的强有力的国际组织。威尔逊精疲力竭地病倒了,他本想1920年的大选能成为一次肯定国联的公民投票。反对国联的共和党人挫败了这位民主党候选人,威尔逊本人日后也与国联中断关系。击败威尔逊的竟是沃伦.G.哈定 (Warren G.Harding) —可以认为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不够格、最糟糕的一位总统,他不仅贪污腐化且有性丑闻。在一定意义上说,威尔逊如此失败并不光彩。

1920年的国联不是我们所要的,但威尔逊此举意义深远,25年后终于开花结果,产生了一个真正世界性组织。

-弗兰克林.迪兰诺.罗斯福 (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1882-1945,美国第32任总统 [1933-1945])

不把唯一超过两届任期的总统包括在内是无法想像的。尽管仍然有人憎恨他,令我发愁的却不是谈不谈他,而是谈他的哪一项举措。

1941年12月7日以前,希特勒的军队席卷了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芬兰、挪威、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以及法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美国宣布中立,西部战线就只剩下英国抵抗着希特勒的侵略。

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 (Winston Churchill) 一再紧急求援,罗斯福不顾美国的中立状态,决定通过租借法案 (Lend-Lease) 支援英国。于是,武器和其他战备物资源源不断地租借给英国和其他盟国,最初定为总值70亿美元,后来一直增至超过500亿美元。

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立即全面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罗斯福上述举措影响深远,不仅赢得了至关重要的宝贵时间,而且可以说拯救了英国。

-哈里.杜鲁门(Harry S. Truman)(1884-1972,美国第33任总统 [1945-1952])

1945年8月6日只投下一颗原子弹就伤亡了约15万人。此后不到一个月第二次世界大战就结束了。

杜鲁门采取此项行动,深知"责任止于此",但后果深远,至今乃争论不休。

-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John Fitzgerald Kennedy)(1917-1963,美国第35任总统 [1961-1963])

我前面谈到第2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时,列入的是一次无举措。现在谈第35任总统约翰.F.肯尼迪,要列的也是一次无举措。

1962年10月,苏联核武器仅离美国城市约150公里。尼基塔.赫鲁晓夫 (Nikita Khrushchev) 应菲德尔.卡斯特罗 (Fidel Castro) 的请求,把核武器部署在古巴。

肯尼迪政府内部对究竟应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几天激烈的辩论。可供考虑的选择之一是参谋长联席会议(Joint Chiefs of Staff) 提出的突然空袭随之全面进攻。毫无疑问全面进攻意味着种种风险,以至最终导致核战争。

肯尼迪并未作出如此决定,而是对古巴进行海上封锁,要求将核导弹移出境外。理查德.里夫斯 (Richard Reeves) 写道:“在那紧张的两周内,种种幻想都破灭了,出现的却是一个意义深长的现实,至少有两个人,也就是舞台中心的两个人-赫鲁晓夫和肯尼迪-认识到任何心态正常的政治家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那样做代价太高了,历史对他们的审判将会非常严厉。”

-林登.贝恩斯.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

衟(1908-1973,美国第36任总统 [1963-1969])

从林登.约翰逊担任总统前的经历来看,谁也料想不到他会成为致力于民权斗争的勇士。但是他却于1964年为《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的通过而领导了一场卓绝的斗争。他为此使用了一切著称于世的政治手腕,尤其是软硬兼施两手策略。他的此项举措影响极其深远。

这项法案被认为是内战和重建以来最重要的民权立法。该法禁止任何公共设施中的种族歧视,把人员录用中的歧视行为定为非法,联邦资助的项目中不得有偏袒,允许公民提出解除学校种族隔离的诉讼,以及设立平等雇用机会委员会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尽管有些人提出异议,说我们近年来在民权问题上退步了,但是1964年通过的这项法案至今依然为很重要的一项立法,仍然敦促我们消除歧视。

-理查德.米尔豪斯.尼克松(Richard Milhous Nixon)(1913-1994,美国第37任总统 [1969-1974])

他不体面地离任了。他采取的行动和他对某些行动的宽容威胁到了美国赖以建立的宪法原则。但是他28年前的一项举措却影响深远,其意义现在愈益明显。

那就是1972年尼克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访问,这是美国总统首次对该国的出访。这次访问结束了我国拒不承认“红色中国”的历史,开启了与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缓和关系的新纪元。

和其他一些新近的历史事件一样,尼克松此举的全部影响尚需时日才见分晓。但是仅就我们现在看到的而言,这一举措是有重大意义的。

-罗纳德.威尔逊.里根(Ronald Wilson Reagan)

(1911- ,美国第40任总统 [1981-1989])

如果把一件很少人注意的事情弄得尽人皆知可以被称之为影响深远的举措,那么罗纳德.里根1981年的《经济复兴税法》 (Economic Recovery Tax Act) 就是这样的一项举措。美国有史以来不管哪个时期,人民对经济的认识都很有限。尽管现在仍然如此,但是今天公众肯定已经意识到联邦赤字竟是如此巨大。

1998年的联邦赤字(和军事费用的增加)可以追溯到1981年的税法,该项法律规定5年内减税7500亿美元,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80年代以前,美国历史上年度预算最大的赤字是4660亿。到1986年赤字曾达2210亿。国债从1980年的总数9070亿上升到1986年的2万多亿,数额之巨超过了联邦政府历年的总积累。

说句公道话,现在来评价里根的此项举措尚为时过早,不太可能充分认识。罗伯特.达勒克 (Robert Dallek) 说:“里根于1989年离任时其民众支持率超过60%......属于本世纪最高的,唯一超过他的只是弗兰克林.罗斯福,罗斯福逝世时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盟军取得胜利的时候。不管怎么说,里根的减税和庞大的军费开支是否明智,尚有待于历史的评判。”

“”

不管最后的评判如何,1981年的《经济复兴税法》仍然符合我的条件,是一项影响深远的举措。

-威廉.杰斐逊.克林顿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1946- ,美国第42任总统 [1982- ])

要列入现任总统的一项举措很可能由于时间太近而看不准。如果再考虑该举措的性质以及其后果的不稳定性,那么要冒的风险就更大。尽管有如此的风险(当然还应加上一层风险,即克林顿的任何举措都有可能被他[去年]遇到的麻烦而弄得黯然失色),但我仍想把他一项举措列入,因为这项举措是美国社会福利政策的重大分水岭,有别于美国最近60年来一直奉行的政策。

1996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了一项福利改革法案,把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新政 (New Deal) 实施以来联邦政府对穷人资助的保证基本上取消了。简而言之,该项法律规定今后社会福利由各州负责,救济金的发放限于一定时期,到期停止,迫使领救济金者在限期内找到工作。

原有的福利制度一直有争议,1996年的法律也一样有问题,它不仅没有受到公众的普遍欢迎,而且也使克林顿的顾问班子陷于分裂。现在还看不到今后会有什么引起责难的后果。领救济金的人在今天这样工作性质日新月异的情况下能在限期内找到工作吗? 像批评者指责的那样,会有孩子挨饿在街头吗?

到克林顿的福利政策为止,我已经从第一任总统谈到第42任,共涉及了15位美国行政首脑,略多于总统人数的1/3,谈了他们每人一项影响深远的举措。

就我对“影响深远”一词的定义来看,其中是否有一项影响最深远呢? 是否有其他总统的举措该列入而未列的呢?我列举的举措中有没有该删除的呢?我们是否应同意约瑟夫.埃利斯上文谈到的关于杰斐逊的“路易斯安那购置”的看法?公平地说,埃利斯并未专挑”路易斯安那购置”为影响最深远的举措,而把它看成“最有影响的举措之一”。就本文所述,我已准备好参与善意的争论。


 

“”“”””“”

本文原载于Washington Times Corporation 发行的The World & I 杂志1998年12月一期上, 经同意重新刊登。版权所有 (c)© 1998。

回到页首 ^

网页工具:

Printer_icon.gif 打印页



 

    此站点由美国国务院维护。对于链接在本站的其它网站信息不表认同。

美國的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