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也许是世界上最热衷诉讼的国家。如今,警察成了最新一轮的对象。随着警察滥用权力和使用暴力的问题引起公众的注意,越耒越多的受害者通过起诉寻求赔偿。这种趋势反映了美国的平等主义的性质:如果一个普通公民感觉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即使警察 ? 政权的最显眼和最威风的象征 ? 也免不了吃官司。 爱打官司的民众和爱管事的警察之间充满火药味的碰撞,产生了一个似乎必然的后果:律师办起了培训律师怎样起诉纽约警察局(New York Police Department)的课程。
福德姆法学院(Fordham Law School)为期一天的课程讲了许多题目,包括卡脖抓人、驾车追捕、部分豁免权、合理怀疑和致命打击等法律问题中不明确但可利用之处。
课堂上以130美元一册出售500页的课本《警察渎职:法律与诉讼》(Police Misconduct: Law and Litigation),讲课的律师曾受理纽约警察滥权的几个著名受害者的案件,例如迈克尔·斯图尔特(Michael Stewart)在1993年被公交警察暴力逮捕后死亡;安东尼·贝兹(Anthony Baez)1994年在布朗克斯(Bronx)区街道上被卡脖子窒息而死;电工哈罗德·杜森伯里(Harold Dusenbury)说,1996年他过生日那一天遭到毒打。
律师理查德·埃默里(Richard Emery)对听课的人说,“起诉警察滥权获胜的关键是让公众、陪审团、法官和其他人了解,警察这种职业有特权,可以剥夺他人自由,可以携带武器,可以使用武力,而特权需要有特殊的制约形式。”为警察局辩护的人说,开这种课程是一种侮辱,说明律师们太肆无忌惮了。
“他们就是将来怂恿受害者起诉的人,”纽约市司法局的资深律师洛那·巴德·古德曼(Lorna Bade Goodman)如是说。毫不令人吃惊,他并没有出席讲课。
但是,在发起人看来,这门课程是一种令人遗憾的必然,默认了纽约的现实 - 每年有2600位公民指责警察行为越轨。通过这门课的学习,律师可以从蓝色制服构筑的“有事自了”的墙中找到裂缝。
苏珊·卡滕(Susan Karten)以前给医疗事故受害者当律师,后来代表贝兹一家,和市警察局打了3年官司。她说,“我以前常说,起诉医生是很难的。但和起诉纽约市警察局相比,起诉医生就容易了。”这次课程是全国律师公会(National Lawyer Guild)下设的全国警察责任问题研究项目(National Police Accountability Project)发起的。组织者说,他们打算在南部、西部和波多黎各(Puerto Rico)举办类似的课程,但决定在曼哈顿(Manhattan)开讲。项目执行主任威廉·哈勒尔(William Harrell)说:“纽约警察野蛮施暴的问题特别尖锐,所以我们想,在这里开始是适宜的。”
联邦检察官经过两年在布鲁克林的调查,于1999年夏天公布结论:警察局没有处分行为越轨的警察,助长了暴力行为。警方官员说这一发现没有依据,他们摘引了他们认为表示警察是克制的统计资料。
然而无须争辩的是,起诉警察局成了新兴的行当。6月份结束的1999年财政年度中,纽约支付警察暴力索赔的钱达4千万美元,比上一个财政年度增加了40%。市官员们说,纽约已制订计划控制索赔金额的增长,但就在1999年秋,布鲁克林的一个州最高法院陪审团裁决,向一个朝三人开枪后被警察击伤而下身瘫痪的人赔偿4.1千万美元。市里打算上诉。
在这类案件中,一般说来,原告胜诉所得的1/3归律师。但是,听课的70名律师,几乎没有谈及以服务换取钱财的动机;总体而言,他们的衣着也不是绫罗绸缎,而是粗纹斜布。哈勒尔先生说,研究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政治性的:与暴力、以种族犯罪倾向锁定嫌疑人和警察越轨行为的其他形式作斗争。“如果我们只是为了钱,我们会拿保险公司开刀,不会拿市政府开刀,”哈勒尔先生说。此人在写信的结尾,往往要加上“在斗争中”数字。“警察会反击的。你拿他们开刀,他们不会高兴。”
然而,课程组织者说,他们承认律师中越来越多的人接警察暴力案件是为了增加收入,不是为了提高公民的社会意识。哈勒尔先生说,他因此仔细地监督发信的范围,确保举办课程的通知送给美国出庭律师协会(American Trial Lawyers Association)受理民权案件的律师,而不是送给负责个人伤害案的律师。
斯蒂芬·沃思(Stephen Worth)是巡警善行协会(Patrolmen's Benevolent Association)的律师。该协会经常替被指控暴力行为的警员辩护。他说,这种态度有点司法势利的味道。他又说:“这些律师认识到改造警察局是他们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当然是令人欣慰的事。我知道,没有一个律师会收这些案子的胜诉酬金的,因为这样做即使不毁掉也会使自己的信誉受损。”
威廉·古德曼(William Goodman)是宪法权利中心(Center for Constitutional Rights)的法律事务主任,那是曼哈顿的一个宣传法律的团体。从他的一席话,也可看出这次课程的政治倾向。他在讨论复杂的法理之前说,在民权界看来,市长鲁道夫·W·朱利亚尼(Rudolph W. Giuliani)和警察局长是一个邪恶帝国的指挥官。
然而,空泛的言辞往往让位给为警察暴力受害者辩护可采用什么司法先例和策略的讨论。专门小组讨论了向市里提出索赔要求的程序、获取911报警电话录音和无效逮捕纪录的窍门、在联邦法院和州法院起诉的利弊,与受害者刑事辩护律师协调策略的要诀。
卡滕女士说:“我想,20年前我刚从法学院毕业的时候,我绝不会出席研讨警察滥权诉讼案的会议。我认为,今天我们谈的很多的就是能有这样的课程是因为大气候变了。”
的确,举办这类课程在文化上是一种标志,似乎说明对警察的看法暗淡了许多。
然而,负责法律事务的警察局副局长乔治·格拉索(George Grasso)说,令他不安的是有些律师态度改变到竟然开设以“日日夜夜冒着生命危险的警察”为靶子的课程。
他又说:“律师把市长和警察局长视为一个邪恶帝国的后台,并为此举办讲座,我不得不说这该受到指摘。”
在警察经常去上夜校,并立了一个叫法槌与盾牌协会(Gavel and Shield Society)的天主教主流派的福德姆法学院里举办这种课程,似乎也反映了时代的变迁。
法学院院长约翰·费里克(John Feerick)说,课程具体是由一个叫警察越轨行为行动网络(Police Misconduct Action Network)的学生组织发起的,但他并不想摆脱福德姆大学与课程的关系。
“这就是美国,”他说。“我们必须能够讨论广泛的问题,能够把精力放在我们全心投入的”使命上。
警方因施暴被指控经调解或败诉后赔款 |
| 赔款 | 案件 | 41,200,000美元 | 1995年枪击贾森·罗德里格斯(Jason Rodriguez)案的判决 | 16,600,000美元 | 1992年在与警察冲突后瘫痪的卡尔顿·布朗(Carlton Brown)案的调解 | 3,000,000美元 | 1994年卡脖子窒息而死的安东尼·贝兹案的调解 | 2,750,000美元 | 1996年在与警察冲突时受伤的哈罗德·杜森伯里案的调解 | 1,700,000美元 | 1983年被公交警察逮捕后致死的迈克尔·斯图尔特案的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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