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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服务
 
  服务 护照 海外出生领事报告 生活、旅游在中国

若有婴儿在中国出生,其美国籍父母应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报告。大使馆将为新生儿出具一份《海外出生领事报告》并签发美国护照已备日后离境之需。《海外出生领事报告》等同于出生证明,可用于入学、就业或其他目的。

《海外出生领事报告》和护照的申请表中同时包含社会安全卡的申请。社会安全卡将在提交申请大约四个月后邮寄到申请表上所填写的地址处。

递交申请时必须出示文件原件。申请中必须包括一份宣誓证明,确认至少父母一方符合在美国实际居住生活的要求,以便将公民身份传递给子女。使馆官员在审核文件后会将所有文件的原件退还给婴儿的父母。

提交申请时应携带下列文件:

  1. 中国当地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或记录(新生儿无需提供);
  3. 申请人父母的护照或其他证明公民身份的证件;
  4. 申请人父母亲的结婚证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5. 如果父母只有一方为美国公民,根据相关法律 (INA Sec.301g),需要提供此位美籍父/母亲在美国实际居住证明,如,在美国读书时的成绩单(非毕业证书),房租付费单,水电煤气账单和纳税申报单等;
  6. 两张近期 2x2英寸(5x5厘米)白色底色的彩色照片,参见照片要求

提交申请时,婴儿必须与父母双方一同前来使馆

其他规定

当领事官员审核并签发《海外出生领事报告》以确定婴儿的美国公民身份之前,领事官员可能会要求婴儿父母补充其他相关文件。领事官员会告知哪些文件应该补充进来。

所有文件请勿邮寄而应当面提交到婴儿出生地或当前居住地所属辖区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海外出生领事报告》费用为65美元,护照费用为85美元。

请注意,婴儿的父母应在取得护照后尽快为婴儿申请中国签证。如婴儿出生于北京,请联系: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电话:8402-0101
网址:www.bjgaj.gov.cn/epolice/index.htm
如有疑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amcitbeijing@state.gov或致电(8610) 6532-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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